公共卫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3-26

编辑:曾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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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郑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分类选拔机制;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平稳,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确定复试名单及复试差额比例

1.差额比例:我院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总体差额比原则上不低于1:1.2。

2.复试名单: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和考生上线情况划定各专业复试线,详见郑州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其分数大于或等于报考专业复试线,即可进入复试。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1.复试方式:采用线下现场复试。

2.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月31日-4月1日

上午 08:30-12:00     下午14:00-18:00

3.复试地点: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具体考场分布后续通知。

(三)考生资格审查

1.提交材料内容要求:复试考生资格审查需按照下列材料清单提交材料,现场对原件进行核验,复印件留存。材料清单如下: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学籍、学历(学位)证明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校生证明或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提交网络报考所填报的学历学位证书。

③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时往届生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需延长6个月),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需延长6个月),研究生学籍在籍的需提交学籍所在高校研究生院(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④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详见附件)。

(6)复试通知单(进入复试的考生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相关通知)。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延长有效期6个月)。

(9)报考类型为定向的考生,需提交《郑州大学录取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10)考生本科期间的全国大学英语考试成绩报告单、获奖证书及相关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证明材料。

2.提交方式和时间:所有材料均进行现场审核,时间:3月30日下午14:30-17:30,地点:公共卫生学院一楼第二报告厅C118室。提交材料时按照上述清单顺序,原件和复印件分开审核。

3.学院对考生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复试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禁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的主要内容及权重

1.外语口语听力:由各学科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复试的形式、方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各占10分,满分按2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0%。

2.专业能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涵盖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综合能力考核等相关内容。专业技能考核通过抽取考题、学生口头作答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需回答专业知识考核2题,满分按3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30%;实践技能考核1题,满分按2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0%;综合能力考核2题,满分按3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30%。专业能力考核满分按8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80%。

(五)复试成绩及公示

1.复试成绩全部量化,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外语口语听力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

2.综合成绩计算方式:考生综合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3.复试结果公示:复试工作结束后48小时内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结果,学术学位考生按照研究方向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专业学位考生按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进行排序。对于有调剂缺额的专业,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等。

4.不予录取的情况:复试总成绩小于60分者,或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将在复试结果公示表备注栏中注明。

(六)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执行。

三、调剂

我院个别专业可能存在缺额,将在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在我院官网公布调剂工作办法。

四、录取办法

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按学校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执行。

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其他要求

1.考生复试时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2.录取类别的选择。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均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材料,完成调档(全日制)、协议签订事项。具体提交方式和时间以研工部通知为准。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1)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2)非全日制研究生: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

3.请各位过线考生于2025年3月27日8:00前加入相对应专业的微信群,并将自己群昵称备注为“姓名+手机号”,进群后及时关注群消息。

六、监督与申诉

申诉电话:0371-67781395

申诉地点: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二楼C213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