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 分, 是本科教学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素质与能力培养效 果的全面检验,是对学生毕业和学位资格进行认证的重要依据,对全面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 教育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的通知》和《郑州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 文) 工作暂行规定》文件要求,为了加强我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章 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与要求
第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 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从 事实际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训练和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毕业设 计(论文)作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次较为系统的训练,应注重以下方面能力的培养:
一、使学生加深对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的理解,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能力。
二、通过对学生从事科研工作的初步训练,培养学生独立工作、独 立思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尤其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维和创新能力。
三、培养学生的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献和收集资料,理论分析、 制定设计或试验方案, 设计、计算和绘图, 实验研究和数据处理,综合 分析、总结提高、编制设计说明书及撰写科技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工具书使用等基本工作实践能力,使学生初步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四、使学生树立具有符合国情和生产实际的正确设计思想和观点;培养学生严谨细致、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善于合作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
第三章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第三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原则
选题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前提,对毕业设计(论文)质 量有着直接影响。指导教师在选择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的训练内容,能使学生受到全面的科研和专业基本训练。
二、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密切联系科研与实践,促进产、学、 研的结合,提高课题的应用价值。 即选题在符合毕业设计(论文)教学 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现代文化、经济建设的任务进行,以利于增强学生面对实际的意识,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也有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 选题的范围和深度应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并尽可能多地反映 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提倡不同专业(学科)互相结合,扩大专业面,开阔学生眼界,实现学科之间的互相渗透。
四、 课题的选择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 力方面有较大的提高,并鼓励学生有所创新,能充分发挥不同水平学生的创造潜能。
五、有利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独立工作的能力。
六、毕业设计(论文) 课题确定后,学生可在指导教师指导下,采 取自选与分配相结合的办法,决定自己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可以 多个学生共同做一个课题,但必须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独立完成的任务,分工要明确,工作量要适当。
七、学生除了在指导教师提出的课题中选择毕业设计(论文) 课题外, 也可根据本专业特点选择自己实践中感兴趣的实际问题作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但必须经指导教师审定。
八、 选题、审题工作应尽可能于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前一学期 完成并落实到学生,以便学生及早考虑和准备。各教研室(学科或专业) 负责收集、汇总指导教师的课题,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计划书》, 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审题, 然后根据毕业生人数和实际情况分配实习学生。
第四章 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
第四条 指导教师
一、指导教师的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由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 有博士学位,并经学校批准的教师、科研人员担任。助教、实验室技术 人员、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作为指导小组成员 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指导教师由教研室安排,报学院审查备案。
2.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 学经验,业务水平高、教风严谨、责任心强,能够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校外指导教师资格必须符合学校规定,并出具该指导教师单位介 绍信和本人的确认书, 交学院审查、认可。对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可由教研室聘请外单位相当于讲师及以上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校内教师共同承担教学指导工作,校内指导教师必须掌握教学进度及要求,并协调有关问题。
4.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 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5 人。指导教师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期间,要有足够的时间与学生直接见面。
5.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在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坚持教书育人, 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要了解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指导教师对学生既要在业务上严格要求,认真指导,又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和思想。
6.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的业务指导,应把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应在关键处起把关作用,同时在具体的细节上要大胆放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指导教师的职责
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个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 选择毕业设计(论文) 课题,根据课题性质和要求编写毕业设计 (论文)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审阅,教学院长批准后下达给学生,并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
2. 向学生介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方法和研究方法,为学 生介绍、提供有关参考书目或文献资料,审查学生拟定的设计方案或开题报告或写作提纲。
3. 负责指导学生进行开题报告、调查研究、文献查阅、方案制定、实验研究、上机运算、论文撰写、毕业答辩等各项工作。
4. 在整个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应按教学计划的规定保证对学 生指导答疑的周学时数,定期对学生进行答疑和指导,定期组织专题讲座,每周应不少于 2 次。
5. 在毕业设计(论文)内容上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如学生应完成 的查阅中外文资料、文献综述、开题报告、课题设计、资料收集、整理、 分析(包括实验、上机等)、各项实验数据、硬件制作、绘制图表、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撰写等。
6. 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按时完成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初稿的审阅,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
7. 必须在学生答辩前审查完毕业设计(论文)(包括设计说明书、 计算资料、实验报告、图表和论文等),并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考核评语。
8. 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实事求是地向答辩委 员会写出对学生工作态度、能力、毕业设计(论文)水平、应用价值等评语、意见和建议。
9. 在校外单位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应代表学院与有关单 位一起落实好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工作,妥善处理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10. 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整理、归档,并选出 1~2 篇论文参加学院的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并按学院要求上交材料。
第五条 对学生的要求
1. 接受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后,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制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认真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文献查阅、完善实验设计、现场调查、实验研究等。努力学习、 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各个阶段的任务。
2. 认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初稿,并按时交由指导教师评阅;按 指导教师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定稿。答辩前一周, 将毕业设计(论文)定稿交答辩小组。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3. 负责将本人的毕业设计(论文)所有资料整理后交教研室存档。如获得优秀毕业论文,应按照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修改后,经指导教师同意交学院存档,以便学院汇编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集。
4. 尊敬师长、团结协作,认真听取指导教师和指导小组其他成员的 指导。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否则作为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处理。
5. 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因事或因病,要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作为旷课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与成绩评定
第六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
一、指导教师评阅
1.指导教师应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进行全面、认真地评阅,并按百分制给出评阅成绩。
2.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结合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 间的工作表现、设计(论文) 工作量、外语水平及论文质量等,写出评语。
二、 评阅人评阅
1.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除指导教师给出评语外,还应由教研室指 派 1~2 名评阅教师对其进行详细评阅,并按百分制给出评阅成绩,写出书面意见。
2.评阅人必须具有指导教师资格。
第七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
一、答辩要求
1.每个本科毕业生均须参加答辩。无故不参加答辩者,以旷考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以不及格计。
2.答辩主要考核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观点正确与否,内容的新颖程度及论述的严谨程度,同时也要考核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和应变能力等。答辩时,所质询的内容应为课题中的关键问题和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等。
3.每一学生的答辩时间一般为 20 分钟,学生个人介绍毕业设计(论 文) 的基本思想和主要内容限定 10 分钟。对实验性毕业设计(论文),若条件具备,可允许学生将实验过程和结果等进行演示。
4.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情况等按百分制确定成绩、写出评语。
二、教研室(学科或专业)组织答辩
1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以教研室(学科或专业)为单位组 织答辩,以检查学生是否达到了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各教研室(学科或专业)要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 .成立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由 3~5 人组成,设组长 1 人,秘书 1人。各答辩小组具体负责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3 .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前,答辩小组要专门开会研究、统一 答辩的要求。要严格审查学生答辩资格,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取消其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1)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 1/3 者;
(2)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要求者;
(3)未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者。
4 .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和要求,以有关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为主,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以便在学生答辩时进行提问。
5.成绩评定:论文成绩按照 100 分计,包括:选题质量(15 分)、研究 设计能力水平(15 分)、论文成果质量(10 分)、科研创新水平(10 分)、答辩(50 分)。
6 .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或答辩委员会)对学生毕业设计(论 文) 完成质量及答辩情况进行书面评价, 给出成绩, 并按照学院的要求 及时将学生的成绩报教研室,经教研室审查盖章后交学院, 同时推荐不超过 10%的论文参加学院的优秀论文答辩。
三、学院组织优秀论文答辩
1 .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
(1)学院优秀论文答辩工作由学院答辩委员会组织并主持,答辩 委员会设主席 1 人,副主席 2 人, 委员 5~7 人。答辩委员会组成由学院确定。
(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建议采用“ 回避制”。即指导教师不参加对自己指导学生的答辩工作。
2 .答辩委员会的职能
(1)审定学生毕业答辩资格。
(2)公布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学生姓名一览表。
(3)组织并主持本院答辩工作。
(4)审查各答辩小组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定成绩。
(5)根据工作需要聘请院外专家参加答辩。
3 .按照成绩评出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 3 名,其他为优秀奖,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也给予指导教师一定的奖励。
第六章 毕业设计(论文) 的组织管理
第八条 组织领导
全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院长统一领导下,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毕业设计(论文)具体工作由学院、学生党支部、指导教师分级落实完成。
第九条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
根据教学计划,五年制预防医学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安排在第十学期进行。
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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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程序及要求 |
参考日程 |
负责人 |
第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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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教研室主任组织指导教师根据主持课题情况拟定论文题目,填写题目报表,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批后入库。 |
第九学期 16~18 周 |
教研室主任 |
2.学院分配学生,填写汇总表。 |
第九学期末 |
主管副院长 |
3.学生党支部做好学生的思想动员工作,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及有关规定。将学生按要求分配到各教研室(学科、专业)师生见面,由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开始运行。 |
第九学期末或 第十学期第1 周 |
副书记 教研室主任 |
4.学院统一安排专题实习讲座,学生查阅文献、课题设计、撰写综述、开题等。 |
第十学期 第 1~2 周 |
主管副院长 教研室主任 指导教师 |
5.学生进行现场调查、实验室研究、收集资料等。 |
第十学期 第 3~6 周 |
教研室主任 指导教师 |
6.学院及教研室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 |
第十学期 第 7 周 |
主管副院长 教研室主任 指导教师 |
7.学生分析资料、撰写、修改论文,为答辩做准备。 |
第十学期 第8~9周 |
教研室主任 指导教师 |
第二阶段 |
8.实习基地:学生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等单位实习,提交实习报告。同时,教研室组织相关教师(或外聘专家)评阅毕业论文。 |
第十学期 第 10~13周 |
实习单位负责人 主管副院长 教研室主任 指导教师 |
9.学生返回学院在各教研室准备毕业论文。 |
第十学期 第 14 周 |
教研室主任 |
第三阶段 |
10.答辩:学生将毕业设计(论文),按学院要求装订成册,各教研室组织答辩,并及时报送成绩。学院抽查,对不符合标准的不准答辩。学院安排优秀毕业论文答辩。 |
第十学期 第 15 周 |
主管副院长 教研室主任 指导教师 |
11.学院按学校要求将学生毕业成绩录入系统,毕业生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
第十学期 第 16~17周 |
主管副院长 教学秘书 |
第十条 文档管理
1.工作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 各系教研室要认真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包括: 本专业在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过程中执行学校规定和要求的情况、工作特色和取得显著效果的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的措施, 并对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在学生毕业前交学院办公室。
2.毕业设计(论文) 资料的保存: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由各 教研室按照要求整理好进行保管,保存期为 5 年。其中选择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送院存档,学院将汇编优秀论文集。学院将根据学校要求按比例报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参加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作为候选论文的指导教师有责任和义务按照学校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3.其他资料:其他数据及资料由教研室保存。
第七章 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的质量控制与检查
第十一条 目的
一、毕业设计(论文)评估工作是学院针对教学质量进行自检、自 评的重要手段,也是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途径。通过自检、自评鉴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的层次和水平,肯定工作成果,发现存在 问题, 提出改进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方案与措施,从而达到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目的。
二、 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评估工作可以有效地促进毕业设计(论文) 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由学院、学科、教研室负责组织拟订有关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的规定,编制各类任务书、指导书和进度计划,提出对学生和指导教师的要求等规定,在评估过程中逐步得到完善,并使之更加科学、规范,从而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科学水平。
第十二条 质量控制与检查
一、学院组织对全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包 括:论文题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质量、教师指导情况、学生出勤情况、论文水平与质量、答辩与成绩评定情况、存在问题。检查结果及时上网通报。
二、学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过程监督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中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存在问题写出书面报告,报教务处。
三、指导教师对所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全程负责。
四、毕业设计期间学生因各种原因请假应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无故不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不得参加答辩。
五、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与进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三周后,原则上禁止更换题目。若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题目的,需由学生和指导教师同时申请,学院领导小组同意,学院负责人签字后实施,否则不允许参加答辩或取消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第八章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第十三条、评奖目的
为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表彰他们在毕业设计(论文)中取得的优异成绩;勉励教师努力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水平,培养高质量人才。
第十四条、评优条件
一、毕业论文(设计)通过教研室答辩,成绩优秀,由答辩小组负责推荐。
二、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内容在教学、科研、生产等方面具有现实意义或实用性。
三、毕业论文(设计)能体现学生有比较强的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论文立论正确、论据充分、论述清晰, 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独到见解内容。
第十五条、评优办法和名额
按照本规范第七条第三款之规定执行,并按照学校的要求和分配的名额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评选。
第十六条、奖励办法
一、学院行文公布获奖结果,并给获奖的学生及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奖将作为教学工作质量评估指标之一,纳入系教研室教学质量评估体系。
第九章 经 费
第十七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经费来源
一、学院将根据学校划拨的毕业设计(论文)的经费,按照各教研 室(学科、专业)学生人数报销,各教研室(学科、专业)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掌握(经费使用符合《郑州大学实习经费管理办法》)。
二、学院鼓励毕业设计(论文)与科研项目相结合,科研经费适当 支持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促进科研项目的完成,实现双边受益。
三、学院鼓励毕业设计(论文) 与生产实践相结合, 以获得有关单位和部门在经费上的支持。
四、学生进行毕业论文所需文具纸张由学生自理, 论文的封面、论文专用纸,由各教研室(学科、专业)按照统一格式负责制发。
五、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为指导教师科研课题者,可由指导教师从科研经费中给予适当补贴。
第十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正式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公共卫生学院负责解释。
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