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公共卫生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为适应我校一流大学建设需要,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根据《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和《郑州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公共卫生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二)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招生过程中资料审查、考核、录取等相关环节的具体实施。

(三)按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成立不少于5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原则上申请人报考的导师应为考核专家组成员或列席考核。

二、招生计划

招生导师和招生计划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目录。

三、申请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原则上应届生最迟需于博士入学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申请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

(一)本校和其他高水平大学或重要科研院所应届硕士毕业生:

1.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3.已完成规定的硕士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原则上4分制平均绩点不低于3.0,5分制平均绩点不低于4.0);

4.定向在读的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必须出具原协议单位的同意函;

5.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或通讯作者发表(含已录用)SCI、SSCI学术论文至少1篇;

6.外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CET-6≥425或IELTS≥6.0或TOEFL≥90或GRE≥260或WSK、PETS5考试合格(截止报名时成绩需有效)。

(二)其他申请者:

1.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潜力。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或通讯作者发表(含已录用)SCI、SSCI学术论文至少1篇;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前5);

(3)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骨干成员(前3名);

(4)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前3名);

3.外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CET-6≥425或IELTS≥6.0或TOEFL≥90或GRE≥260或WSK、PETS5考试合格(截止报名时成绩需有效)。

四、“申请-考核”程序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核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审核、专业基础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及录取等。

(一)网上报名

网络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1月21日-4月18日。未交费的考生视为无效报名。

(二)提交材料

考生于2025年4月21日-4月25日请按下述材料顺序将电子版材料统一整合到一个PDF文件里,以“个人姓名+报考导师”命名,发送到zzugwfs@163.com邮箱。纸质版材料由考生添加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于4月25日前提交至学院C209办公室苏老师处。

1.《博士网络报名信息简表》(报名成功后从网络报名系统导出,该材料个人签字确认,不需要盖章);

2.报考导师签字同意的《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见学校招生简章附件2);

3.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签字推荐(见学校招生简章附件3);

4.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硕士生提交在读学籍学历证明);

5.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

6.外语水平成绩证明材料;

7.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应届生可提交学位论文摘要和开题报告;

8.个人陈述书及研究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基础等);

9.发表的学术论文检索或录用证明、获奖证书,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学术能力或成果的材料等;

10部分考生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及原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现为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考生,须征得委托、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加盖该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影响录取等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三)申请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择优选拔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申请者,并在网上公布通过审核名单,以下情形将不予准考:

(1)经审查不符合郑州大学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者;

(2)未按照规定提交材料者;

(3)所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形者(如专家推荐书冒名签字等)。

(四)网上报名及信息确认

按照学校通知要求进行,准考证打印网址及时间将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最新通知中公布。

(五)专业基础考核

1.考核形式:采取笔试形式,满分100分,考核时间120分钟(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未经申请批准,不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六)综合能力考核

1.考核形式:面试。面试考核由专家组负责,满分为100分。考生以PPT形式汇报个人学习、科研经历及取得研究成果,概述拟进行的科研计划及所具备的基础条件等10分钟,专家组考核20分钟。原则上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专家组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政治思想表现:10分

(2)外语口语问答:20分

(3)专业基础知识:10分

(4)科研创新能力:20分

(5)导师(组)评价:40分

(七)综合评定

综合评定总成绩= 专业基础考核(笔试)成绩×40%+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60%。

考核中某一项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免予专业基础考核,笔试成绩分别按95分和90分计入总成绩。

(八)体检

考生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合格证明需在复试录取阶段提交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录取公示

根据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学术水平综合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等,在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同一导师名下的考生按照综合评定成绩进行排序。学院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所有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只在当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

在同一专业方向(或相近专业方向)内,综合评定成绩合格但因导师招生名额所限等原因未被录取者,可向学院提交书面调剂申请,学院根据综合评定成绩、学院招生计划和导师录取情况,补充拟录取名单。

学院审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进行网上公示。

五、相关说明

(一)学院“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全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及公示制度,建立纪检监察制度和申诉复议制度。

招生咨询电话:0371-67781963

纪检检查电话:0371-67781395

申诉复议电话:0371-67781920

(二)申请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各类信息的真实性,由于信息不实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个人负责,凡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等。

(三)报名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一部分,非原件一旦提交恕不返回。重复录取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四)本实施细则由公共卫生学负责解释。其未尽事宜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执行。


                                   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5年1月22日


下一条:公共卫生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优秀成果奖评选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