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和《郑州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公共卫生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公共卫生学院“申请-考核”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二)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招生过程中资料审查、考核、录取等相关环节的具体实施。工作小组由学院研究生主管院长、研究生办公室人员和纪检人员等组成。
(三)学院按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成立不少于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原则上申请人报考的导师应为考核专家组成员或列席考核专家组。
二、招生计划
我院列入2024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的博士生导师,通过“申请-考核”制的方式,计划招收20名学术学位博士生。因部分导师招收硕博连读生或直博士,已无普通招考计划,请考生在报考前务必认真查阅我院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实际招生计划以学校下达给我院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申请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原则上应届生最迟需于博士入学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申请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
(一)本校和其他高水平大学或重要科研院所应届硕士毕业生:
1.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3.已完成规定的硕士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原则上4分制平均绩点不低于3.0,5分制平均绩点不低于4.0);
4.定向在读的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必须出具原协议单位的同意函;
5.原则上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发表过至少1篇学术论文(学生第一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
6.外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在英语语言国家高水平大学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CET-4≥425或CET-6≥425或IELTS≥6.0或TOEFL≥85或GRE≥260或WSK、PETS5考试合格(截止报名时成绩需有效)。
(二)其他申请者:
1.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潜力。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排名第二)或通讯作者发表SCI、SSCI、中文核心期刊等学术论文至少一篇;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前5);
(3)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骨干成员(前3名);
(4)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前3名);
3.外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在英语语言国家高水平大学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CET-4≥425或CET-6≥425或IELTS≥6.0或TOEFL≥85或GRE≥260或WSK、PETS5考试合格(截止报名时成绩需有效)。
四、“申请-考核”程序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核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审核、专业基础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及录取等。
(一)考生申请
考生须按要求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博士网络报名信息简表》(报名成功后从网络报名系统导出,该材料个人签字确认信息即可,不需要盖章);
2.报考导师签字同意的《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
3.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签字出具(附件2);
4.《郑州大学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附件3);
5.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硕士生提交在读学籍学历证明);
6.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8.往届生提交硕士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附论文评议书);应届生可提交学位论文摘要和开题报告;
9.个人陈述书及研究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基础等);
10.发表的学术论文检索或录用证明、获奖证书,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学术能力或成果的材料等;
11.部分考生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及原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现为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考生,须征得委托、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加盖该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影响录取等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上述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以“姓名+拟申报导师”命名,于2024年4月8日—4月21日期间发送至:zzugwfs@163.com。申请材料邮件提交后,纸质版由考生添加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至我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C209室,如需快递只接收邮政EMS(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 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C209室 苏老师收 0371-67781963 )。
(二)申请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原则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3的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人员,5月5日前公布通过审核名单。本年度已拟录取的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需一同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未通过报名的考生。以下情形将不予准考:
1.经审查不符合郑州大学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者;
2.未按照规定提交材料者;
3.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如专家推荐书冒名签字等)。
(三)网上报名及信息确认
2024年1月1日— 4月21日在网上报名、交费及确认。5月11日—5月31日考生打印准考证,院系组织进行考核。
(四)专业基础考核
1.形式:笔试。卷面满分100分,考核时间120分钟(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内容: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科目一)、专业英语(科目二)。
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未经申请批准,不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五)综合能力考核
1.考核形式:面试。面试考核由专家组负责,满分为100分。考生以PPT形式汇报个人学习、科研经历及取得研究成果,概述拟进行的科研计划及所具备的基础条件等10分钟,专家组考核20分钟。原则上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专家组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政治思想表现:10分
(2)外语口语问答:20分
(3)专业基础知识:10分
(4)科研创新能力:20分
(5)导师(组)评价:40分
2.考核量化方法
考核分为笔试、面试考核评价两部分,某一部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权重的40%,面试考核评价成绩占总权重的60%。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考核评价成绩×60%
“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免予专业基础考核(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专业英语),笔试成绩分别按95分和90分计入总成绩。
(六)体检
具体要求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公示
1.择优录取:学院博士研究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和当年招生计划执行。根据所报导师的考生综合成绩排序,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需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的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原则上所有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只在招生本年度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
2.调剂:当年有招生计划名额,“申请-考核”合格的考生数量不能满足招生需求时,可以接受相同或相近学科的申请人调剂;拟调剂的申请人需提交调剂申请表,经原选报导师和拟调剂导师签字同意、专家组面试合格,方可调剂。
五、相关说明
(一)学院“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全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及公示制度,建立纪检监察制度和申诉复议制度。
申诉复议电话:0371-67781963
(二)申请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各类信息的真实性,由于信息不实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个人负责,凡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等。
(三)报名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一部分,非原件一旦提交恕不返回。重复录取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四)本实施细则由公共卫生学负责解释。其未尽事宜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执行。申请考生请及时加QQ群:1011275037。
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