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郑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推免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拔。
二、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成立公共卫生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专家组,强化工作领导和统筹实施。
三、免试生资格与条件
当年统招录取的品学兼优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作为推免生进行推荐:
1. 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
2.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3. 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4.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四年总平均绩点在本科专业排序推免要求内,并且没有挂科记录,放弃资格的同学依次顺延;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具体考核内容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诚实
守信,品德良好,学风端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 推免前所有必修、限选课程无补考、重修记录。
3. 依据教务处下达的推荐免生总名额,按本专业学生必修课程(含限选课程)成绩绩点排名推荐。
五、推荐程序
1、9月18日前,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制定本年度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等报教务处备案。
2、9月22日前,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结合本单位推免工作方案开展考核评定,提出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3、9月26日中午12时前,学院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上传拟推荐学生信息,上传后从系统打印推免名单,连同相关附件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备案。
4、9月28日前,学校对推荐学生名单进行复核并将通过复核的学生信息上传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5、9月28日后,推免生自行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办理注册、网上支付、确认等后续手续,并按所报考学校录取要求参加录取相关活动。
六、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