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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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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公共卫生学院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21年公共卫生学院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郑州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办法》精神,结合今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和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1年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我院在确保公平公正前提下,尽最大可能简化相关程序,减少人员聚集。按照学校防疫要求提前办理报备手续,并做好人员健康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确保师生健康安全。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实施全面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复试录取日常工作。

(二)学院成立纪检及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复试资格、试卷复核等方面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学院成立疫情防控小组,负责对招生复试工作提供防疫保障。

(四)学院成立招生复试专家小组,主要负责面试及相关工作实施。

三、本次“申请-考核”博士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招生

人数(人)

“申请-考核”

拟招录人数(人)

1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17

11

2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6

6

四、初试及复试

我院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全部实施“申请-考核”制,考试科目由学院统一组织,采取现场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初试

1.初试时间和内容:

(1)5月10日上午9:00—11:00,业务课一: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考试时间两小时,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

(2)5月10日下午15:00—17:00,业务课二:专业英语。考试时间两小时,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考试内容不含听力,听力和口语考核在面试中进行)。

2.初试地点:公共卫生学院办公楼,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初试成绩:

初试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

根据网上公示的《2021年公共卫生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外语成绩“申请-考核”制考生按80分计算。业务课实行百分制,单科业务课低于60分者不得参加复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5月11日上午8:30开始。

2.复试地点:公共卫生学院办公楼,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复试考生需准备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4.复试内容和主要形式

复试考核由专家组负责,满分为100分,时间为30分钟,其中考生汇报10分钟,专家组考核20分钟。考生汇报需以PPT形式报告个人学习、科研经历及取得研究成果,概述拟进行的科研计划及所具备的基础条件。专家组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政治思想表现:10分

(2)外语口语听力:20分

(3)专业基础知识:10分

(4)科研创新能力:20分

(5)导师(组)评价:40分

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录屏,形成招考档案保存;原则上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三)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执行。

(四)其他事项

复试成绩全部量化,满分为100分。复试总成绩小于60分者,或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和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将在复试结果公示表备注栏中注明。

五、录取办法

学院博士研究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和当年招生计划执行。根据所报导师的考生综合成绩(即笔试成绩/340%)+面试成绩(60%))排序,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六、监督与申诉

申诉电话:0371-67781963

电子邮箱:zzugwfs@163.com

研招办办公地点: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楼C212室

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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