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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公共卫生学院2016—2017学年暑假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根据学校校历安排,自7月10日起开始放暑假。结合实际,学生于2017年7月8日放假(7月8日、9日为公休日),9月2日、3日注册报到,9月4日正式开学。2017级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为9月2日、3日。

二、全体教职工7月10日、11日照常上班,继续处理好有关工作;7月12日放假,8月31日正式上班。

三、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全部离校度暑假,学生口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对全院学生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根据学校要求,研究生因科研需要必须留校工作的,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导师负责制。由学生申请填写《暑假期间研究生留校申请表》导师确保学生安全,各教研室根据学科实验室条件等审批,并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学院核准后,将留校学生名单于7月5日前分别报送研工部、保卫处和所在校区综合管理中心备案。

五、各教研室在放假前要集中力量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认真查找事故隐患和漏洞,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予以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同时,各教研室要安排好期末评卷和下学期教学工作。

六、学院学生管理部门要做好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服务到位,严防发生火灾、治安和群体事件。

七、按照学校工作要求,9月4日—9月10日为迎新周。相关单位要周密组织,强化保障,确保新生平稳、有序、安全入校。学生管理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以院(系)为主体,做好新生的校情教育、院情教育、专业教育、安全教育和校纪校规教育等。

八、暑假期间,党政管理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轮休,同时要确保各项日常工作正常运转。要严格执行行政总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及时到岗,坚守岗位,保证通讯畅通,及时妥善处置相关事宜,确保学院安全稳定和正常运转。要健全并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加强安全巡查。单位负责同志要坚持值班和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案件和事故的,除对直接责任人严肃查处外,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各单位值班表将在校园网上公布。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和学校总值班室将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督查。

九、暑假期间,主校区值班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公共卫生学院

2017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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