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了加强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性和制度化,完善创新拔尖人才的选拔培养机制,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和《郑州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精神,结合学院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三)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五)坚持分类复试,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考生的复试分类进行。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监督、管理和协调,制定、审批复试录取办法,决定复试录取名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处理复试录取日常工作。
(二)学院成立由负责纪检院长、教务员、各复试小组纪检人员组成的纪检及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试资格、试卷复核等方面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各学科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具体成员组成由各学科安排,要指定1人兼任纪检监督人员负责复试监督工作,并配备1名秘书负责检查核对考生本人与准考证、身份证信息是否相符以及复试各环节现场记录和复试材料的归档备案工作。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办法的具体实施。
三、复试基本条件
(一)报考公共卫生学院的考生参加复试必须在符合国家复试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达到我院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并通过学院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核。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2)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差额复试名单。
四、复试时间、形式和内容
复试时间定为2019年3月26日~3月29日
(一)报到、考生资格审核(3月26日)
上线考生自行登陆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打印复试通知单和选择导师情况表,调剂考生需和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取得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3月26日所有参加复试考生上午9:00携带相关材料到公共卫生学院C楼第一报告厅报到,进行考生资格审核。
报到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以下本人材料:
1、考生准考证
2、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同时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在线验证,并于复试时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将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与学信网上学籍学历信息不匹配的考生,往届生必须提交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我校招生简章所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6、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1份
7、郑州大学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下载网址http://gs.zzu.edu.cn)。为便于录取时确定导师,复试前考生在报考专业方向依次选择3位导师,在相近专业方向依次选择1-3位导师。考生复试前请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认真核对自己的基本信息,网上提交选择导师结果,下载打印《郑州大学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本人签字后在复试报到时交相关专业。调剂生待完成调剂程序后补交。
8、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相关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
(二)体检
我院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时间3月27日。除复学的保留资格生外其他考生必须持准考证或调剂表按规定体检。体检时需携带近期一寸照片1张,签字笔及体检费30元。体检当天清淡饮食,不需空腹。地点校医院(学校东北角)。推免生须参加体检。因故当天未能体检的同学,请于4月2日上午8:30—11:30到校医院进行补检。
(三)复试的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外语听说能力;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和身心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复试主要方式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3小时,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按国家机密材料存放交接。
2、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由各学科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复试的形式、方法,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各占10分,满分按2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0%。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按25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5%。
4、专业面试主要通过提问等方式进行。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易程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按25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5%。
5、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及身体健康状况,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教育本科生)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若有不及格即<60分将不予录取。各专业加试科目详见招生简章。
专业课笔试、面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和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不列入综合排序表。
(五)复试成绩的计算方式
复试成绩全部量化,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成绩+实践能力考核+面试成绩
(六)复试时间安排:
3月26日09:00~12:00 学院报到、资格审查 公卫学院C楼第一报告厅
学科报到 各相关学科
3月26日14:00~17:00 科硕、专硕笔试、心理测试 北核心教学区北1204教室
3月27日 08:00~11:30 体检校医院
3月27日14:00~17:00 专硕、社会医学专业技能测试公卫学院一楼机房
3月28日 08:30~17:00 科硕面试、技能考核 各学科教研室
3月29日 08:00~12:00 专硕(全日制)面试公卫学院第二报告厅/C222房间
3月29日15:00~17:00 专硕(非全日制)面试公卫学院C楼C222房间
(七)基本要求
1、组织实施。复试工作要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规定的统一时间进行,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相关专业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小组由以学科负责人为主,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且无亲属报考本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导师或研究生任课教师5人组成。各复试小组要指定1人为兼职纪检监督人员,负责复试全过程的现场监督,并做出记录;要配备1名工作人员担任秘书,做好考生信息核对、现场记录以及复试材料的归档备案工作。
2、信息公开。复试办法及基本程序必须在复试日期之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复试基本分数线、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结果、咨询及申诉电话等信息也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五、调剂
调剂考生需满足教育部和我校关于调剂的基本原则。
(一)我院今年一志愿上线人数较多,原则上不再接受校外生源调剂。但为了优化学缘结构,促进一流特色学科和一流大学建设,学院拟向学校申请增量计划,用于接收具有良好教育背景和科研训练经历,成绩优异的高水平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调剂。届时学科将根据初试成绩、科研能力、专业知识等情况,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接受优质生源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2、英语水平优秀:CET-6≥425或IELTS≥6.0或TOEFL≥85;
3、本科阶段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科研训练经历(参与课题研究或发表论文)或大学生学业及创新创业竞赛获奖。
(二)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未达到所报专业复试分数线的高分考生,如果学院相关学科专业有调整计划且达到专业学术要求同意调剂,学生可申请调到“卫生毒理学”和“公共卫生硕士(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等专业相关方向参加复试。
(三)校外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单列排序,届时根据申请招生指标情况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院内调整,以收到申请表为准,按照初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择优遴选,复试成绩综合统一排序。截止时间到2019年3月22日上午11:00时。
获准调剂的考生(含校内调整)须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本人调剂信息和登录“河南省研究生管理服务云平台(http://gs.ha.edu.cn)”打印复试通知单。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及复试专家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禁发生违纪违规事件,违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复试实行监督复议制度,复试过程必须规范操作,切实做好试题密封保密、复试记录和改卷等工作,公开接受学校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有效性。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为2019年3月26日~4月2日。投诉电话:67781963
七、录取办法
学院研究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和当年招生计划执行。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即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排序、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19.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