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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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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共卫生学院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复试工作方案

2020年公共卫生学院

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郑州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复试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学院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我院博士研究生初试、复试工作。

严格招生考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严格招生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我院在确保公平公正前提下,尽最大可能简化相关程序,减少人员聚集。参照硕士研究生复试经验,采用线上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初试笔试和复试面试等工作,并做好人员健康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2020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实施全面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复试录取日常工作。

(二)学院成立纪检及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复试资格、试卷复核等方面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学院成立技术保障小组和疫情防控小组,负责对招生复试工作的网络面试提供技术保障和防疫保障。

(四)学院成立招生复试专家小组,主要负责面试及相关工作实施。

三、本次“申请-考核”博士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招生

人数(人)

“申请-考核”

拟招录人数(人)

1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4

4

2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2

2

3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1

1

四、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

(一)报名信息确认及缴费方式:采用网上远程确认和缴费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核:网上提交相关资料,报考资格由学院组织审核。

五、初试、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方式:初试采用远程笔试方式进行。

采用超星智慧考试系统为考试平台、腾讯会议系统为监考平台;考生需准备2台安装摄像头的电脑或手机用于参加远程笔试。

2.初试时间和内容:

(1)6月21日上午9:00—11:00,业务课一: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考试时间两小时,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

(2)6月21日下午15:00—17:00,业务课二:专业英语。考试时间两小时,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考试内容不含听力,听力和口语考核在复试中进行)。

3.初试成绩:

初试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

根据网上公示的《2020年公共卫生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外语成绩“申请-考核”制考生按80分计算。业务课实行百分制,单科业务课低于60分者不得参加复试。

(二)复试

1. 复试方式: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网络远程平台使用腾讯会议。考生需提前了解掌握该平台的使用方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

2. 复试时间:6月23日上午8:30开始。复试相关信息将于当天通过微信发送至考生,敬请关注。

3.参加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4.考生设备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内容和主要形式

复试考核由专家组负责,满分为100分,时间为30分钟,其中考生汇报10分钟,专家组考核20分钟。考生汇报需以PPT形式报告个人学习、科研经历及取得研究成果,概述拟进行的科研计划及所具备的基础条件。专家组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 政治思想表现:10分

2. 外语口语听力:20分

3. 专业基础知识:10分

4. 科研创新能力:20分

5. 导师(组)评价:40分

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录屏,形成招考档案保存;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四)其他事项

复试成绩全部量化,满分为100分。复试总成绩小于60分者,或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和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不列入综合排序表。

研究生复试为国家考试,考生需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违反者将影响录取资格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六、录取办法

学院博士研究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和当年招生计划执行。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即初试成绩/340%)+复试成绩(60%))排序,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及复试专家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禁发生违纪违规事件,违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复试实行监督复议制度,复试过程必须规范操作,切实做好试题密封保密、复试记录和改卷等工作,公开接受学校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有效性。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为2020年6月25日~6月30日。投诉电话:67781963

八、体检

体检具体要求和安排按照学校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0.6.18

3.2020年公共卫生学院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2020-6-1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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