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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023年公共卫生学院“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2023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三)增强考核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招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成立资格审查小组、面试专家小组、技术保障小组,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三、考核工作安排

(一)资格复核

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本/硕毕业证及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政审表等相关材料原件52115:00到公共卫生学院一楼报告厅报到所审证件留存复印件1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学生本人

笔试2999-专业基础考核

科目一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522  0900—1100

公共卫生学院C215

科目二

专业英语

522  1400—1600

公共卫生学院C215

所有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10分钟入场。笔试单科满分为10060分为合格,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参加面试考试内容不区分专业方向其中专业英语考试内容不含听力,听力和口语考核在面试中进行。

面试3999-综合能力考核

523日上午8:30开始。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原则上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汇报10分钟,专家组考核20分钟。考生汇报需以PPT形式报告个人学习、科研经历及取得研究成果,述拟进行的科研计划及所具备的基础条件。专家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政治思想表现:10

2)外语口语听力:20

3)专业基础知识:10

4)科研创新能力:20

5)导师(组)评价:40

专家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对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形成招考档案保存。

)其他事项

笔试及面试成绩全部量化,成绩小于60分者,或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和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考核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录取办法

学院博士研究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和当年招生计划执行。综合成绩根据申报相同导师的考生(即笔试成绩/3(40%)+面试成绩(60%))排序,其中笔试成绩=1999-申请考核外语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申请-考核”考生的外语成绩按80分计算)。另结合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考核结果由招生单位在本单位网页公示,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校研究生〔2018〕3号)相关要求和《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执行。

、监督与申诉

申诉电话:0371-67781207

电子邮箱:zzugwfs@163.com

办公地点: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C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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