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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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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校研究生〔2018〕3号)相关要求,结合公共卫生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公共卫生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二)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招生过程审查、考核、录取等相关环节

的具体实施。工作小组由学院主管院长、研究生办公室人员和纪检人员等组成。

(三)学院按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成立不少于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原则上申请人报考的导师应为考核专家组成员或列席考核专家组。

二、申请类别

(一)直接攻博研究生

“直博生”的选拔范围为本校和其他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水平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要求及条件按照《郑州大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管理办法》(校研究生<2019>4号)执行。

“直博生”免予专业基础考核,每门笔试成绩按95分计入总成绩。

(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

“硕博连读生”的选拔范围仅限郑州大学全日制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选拔要求及条件按照《郑州大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管理办法》(校研究生<2019>4号)执行。

“硕博连读生”免予专业基础考核,每门笔试成绩按90分计入总成绩。

(三)“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选拔范围主要为本校及其他高水平大学或重要科研院所的优秀应届、往届硕士研究生及取得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生最迟需于博士入学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申请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

三、申请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一)本校和其他高水平大学或重要科研院所应届硕士毕业生:

1. 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 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3. 已完成规定的硕士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原则上4分制平均绩点不低于3.0,5分制平均绩点不低于4.0);

4. 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必须出具原协议单位的同意函;

5. 原则上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发表过至少一篇学术论文(学生第一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以论文检索证明为准;

6. 外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在英语语言国家高水平大学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CET-4≥450或CET-6≥425或IELTS≥6.0或TOEFL≥85或GRE≥260或WSK、PETS5考试合格(截止报名时成绩需有效)。

(二)其他申请者:

1. 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 原则上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科研突出的可适当放宽要求;

3. 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潜力。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排名第二)或通讯作者发表SCI、SSCI、EI收录学术研究论文至少一篇;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前5);

(3)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骨干成员(前3名);

(4)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前3名);

4.外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在英语语言国家高水平大学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CET-4≥450或CET-6≥425或IELTS≥6.0或TOEFL≥85或GRE≥260或WSK、PETS5考试合格(截止报名时成绩需有效)。

四、“申请-考核”程序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核程序包括:提交材料、资格审核、网上报名、专业基础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录取等。

(一)考生申请

考生须向招生导师及学院提交《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和相关申请材料,以备审核。申请者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 报考导师签字同意的《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

2. 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签字出具(附件2);

3. 《郑州大学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附件3);

4. 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学生证明);

5. 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 往届生提交硕士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附论文评议书);应届生可提交学位论文摘要和开题报告;

7. 个人陈述书及研究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基础等);

8.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9. 发表的学术论文、检索证明、获奖证书,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学术能力或成果的材料等;

10. 部分考生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及原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现为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考生,须征得委托、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加盖该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影响录取等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上述材料,扫描整理成一个PDF格式的电子文档,以“姓名+拟申报导师”命名,于2023年2月10—3月10日期间发送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箱:zzugwfs@163.com。申请人须在参加考核时提交审核材料原件。

(二)申请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一定招生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人员,4月10日前在网上公布通过审核名单。本年度已拟录取的直博生也需一同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未通过申请的考生报名。以下情形将不予准考:

1. 经审查不符合郑州大学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者;

2. 未按照规定提交材料者;

3. 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如专家推荐书冒名签字等)。

(三)网上报名及信息确认

考生应于2022年4月11日—4月20日在网上报名、交费及确认,4月28日—4月30日打印准考证。

(四)专业基础考核

1. 形式:笔试。卷面满分100分,考核时间120分钟。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 科目:(1)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2)专业英语。

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未经申请批准,不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五)综合能力考核

1.考核形式:面试。面试考核由专家组负责,满分为100分,时间为30分钟,其中考生汇报10分钟,专家组考核20分钟。考生汇报需以PPT形式报告个人学习、科研经历及取得研究成果,概述拟进行的科研计划及所具备的基础条件。专家组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政治思想表现:10分

(2)外语口语听力:20分

(3)专业基础知识:10分

(4)科研创新能力:20分

(5)导师(组)评价:40分

2. 考核量化方法

考核分为笔试、面试考核评价二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权重的40%,面试考核评价成绩占总权重的60%。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考核评价成绩×60%

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录屏,形成招考档案保存;原则上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六)体检

具体要求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公示

1. 择优录取:学院博士研究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和当年招生计划执行。根据所报导师的考生综合成绩排序,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需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的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所有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只在2023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

2. 调剂:当年有招生计划名额,“申请-考核”合格的考生数量不能满足招生需求时,可以接受相同或相近学科的申请人调剂;拟调剂的申请人需提交调剂申请表,经原选报导师和拟调剂导师签字同意、专家组面试合格,方可调剂。

五、相关说明

(一)学院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全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及公示制度,建立纪检监察制度和申诉复议制度。

申诉复议电话:0371-67781963

(二)申请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各类信息的真实性,由于信息不实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个人负责,凡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等。

(三)报名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一部分,非原件一旦提交恕不返回。重复录取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四)本实施细则由公共卫生学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郑州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申请人请及时加QQ群:101127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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